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户口问题

2022-10-29 10:0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是永久有效的。户口本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对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证明作用,当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是以户口本记载的信息为主要依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只有一本有效。户口本作为我国的户口登记制度的载体,根据相关规定,每户只能有一个户口本,每个公民也只能有一个户口。因此即使有多个户口本或户口的,也只有一个户口本有用,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居民户口入户申请书主要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即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地址等,写明因什么原因向公安机关申请迁入户口,并请公安机关予以批准。同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备审查,最后申请人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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