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服务员也需要办理健康证嘛?

2022-10-29 10: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公共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人员,需要健康证。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员,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 办理健康证,不填工作单位也可以办理。健康证的办理主要注意以下:
    1、对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2、主要检查项目: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第十九条供应食品、饮用水的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一)患有肠道传染病的患者或带菌者,以及活动性结核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患者,不得从事食品和饮用水供应工作;
    (二)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工作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当首先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者,发给健康证;
    (三)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工作的人员,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着装整洁,严格遵守卫生操作制度。
  • 办健康证是必须要身份证的,而且在办理健康证之前需要先进行身体检查。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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