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但是男方不离,孩子上学没有户口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0-29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后孩子入不了户口的,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夫妻申请离婚的方式:双方当事人确有感情破裂,并且已经对是否离婚及离婚的各种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然后携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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