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9月份被私人医院骗了,做了没有必要做的手术,到现在病情都没有彻底好,想要回赔偿款,但是她们不给,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0-29 11:0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 医疗事故维权。具体如下:
    1、当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确定医疗事故造成伤害情况后,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处理;
    3、无法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疗事故维权。具体如下:
    1、当发生医疗事故以后,第一时间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确定医疗事故造成伤害情况后,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处理;
    3、无法与医疗机构协商处理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进行维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医院拒绝赔偿的情况下,当事人维权的方式是:当事人一般可以再次与医院协商处理。若仍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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