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年二级残疾有什么待遇

2022-10-29 11: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凭残疾证件就医,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级残疾人的待遇包括:
    1.基本补贴;
    2.护理补贴;
    3.低保补贴;
    4.免费的家庭无障碍改造;
    5.免费发放残疾人康复锻炼的工具;
    6.残疾人就业培训;
    7.旅游景点免费开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老人持有残疾证,是有补贴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以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