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六岁打暑假工父母收走我的工资

讨薪
2022-10-29 11: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属于未满十六周岁的,上班老板不发工资,由未成年的监护人向用人单位索要支付劳动报酬,且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童工不给工资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限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由于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招童工并拒绝给付工资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对其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举报,要求其停止使用童工,并可以责令其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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