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1月14日下午五点左右,我岳母在下班的途中,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上被一辆转弯的汽车撞至前轮,导致前面的保险杠以及塑料碎裂,腿肚子至脚踝处受到了影响,疼痛不已,经过报警,判定汽车全责,走保险赔偿。因为对方还有急事的缘故,我便开车带我岳母去就医。经过检查,医生检查说骨头没有大碍,考虑到岳母跟腱疼痛不已,医生给我岳母开了一周休息的假单,不能上班,不能下床走路。如果依然疼痛需要做磁共振。经过一天的观察,目前没有大碍。请问,综上述情况,对方需要做出哪些方面的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9 12: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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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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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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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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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