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头皮裂伤,轻微脑震荡,蛛网膜下腔出血,什么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9 12: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轻伤: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外伤性脑积水。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1.3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 脑部的伤残鉴定标准: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²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轻伤标准部分如下:  
    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以上。  
    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三、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五、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六、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七、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八、脊髓挫裂伤。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
    10.0cm以上。  
    九、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十、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以上。  
    十一、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十二、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十三、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十四、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
    0.2cm以上。  
    十五、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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