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这里要买失地保险了,我在用工单位买了八年,我还差四年就退休了。失地保险和单位保险能否合并吗?

社会保险
2022-10-29 13:40: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社保转移后年限合并。职工需在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然后凭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转入手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联系原保险机构办理转移交接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两地社保有必要合并。两地参保的情况,可以进行社保转移合并,并且只有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能进行转移。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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