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过期化妆品有200元,工商局会罚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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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9 14: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2016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特别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的;
    (二)经营未取得化妆品注册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
    (三)经营未经备案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
    (四)经营含禁用原料、未经审查批准的新原料的化妆品的;
    (五)经营假冒化妆品、伪造产地的化妆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注册证的化妆品的;
    (六)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
    (七)自行配制或者分装化妆品的;有前款七项情形的,没收用于违法配制或者分装的化妆品、原料、包装材料和设备。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特别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移交公安部门,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四条(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经营违法的化妆品;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和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行为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七)项至第
    (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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