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在贵阳被偷,偷得人在成都,请问我在那里可以起诉

刑事辩护
2022-10-29 14: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在四川省的农村县里盗窃公私财物700元以上的,或者在城市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行为人在四川省的农村县里盗窃公私财物700元以上的,或者在城市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农村以7000元为标准,城市以10000元为标准。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0000元为标准。
  • 受害人东西被盗的,警察应当及时立案,进行案件侦查,追回受害人的损失,对盗窃行为人进行处罚。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各地关于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是有差别的。例如,广东省,盗窃价值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类地区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盗窃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为6万元。盗窃数额为50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二类地区相同。盗窃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也有特殊情况,也就是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其追诉期限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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