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单位电缆,砸到人头上,缝了六针,该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9 15: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施工致人损害的赔偿,由施工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赔偿受害人受损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施工造成他人残疾的,应该赔偿致残所需的辅助器具费和伤残补助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施工单位发生人身损害的应该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客观上仍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施工砸伤车辆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按造成车辆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施工人只是设置了明显标志但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却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客观上仍未尽到其应有的注意义务,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
    该责任纠纷以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为条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由施工人举证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足,则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