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债不还,无还款诚意,但是有还款能力,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0-29 15: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了债但是不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2、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由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欠了债但是不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
    2、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由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不还,正常情况下属于这个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协商这个解决,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这个民事诉讼。在具体的方式的选择时,主要考虑对方是否诚意归还。具体:第
    一、如果对方有这个归还的这个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这个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的合理这个宽限的这个时间,或写一个分期还款的这个计划。第
    二、对方有归还的这个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这个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的这个事宜。第
    三、对方无归还的这个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使用非诉的这个手段,无法实现这个催款效果的,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在诉讼时应当考虑采取这个诉讼保全,以防这个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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