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超过半夜十二点扰民怎样进行举报

业主维权
2022-10-29 15: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晚上超过二十二点算扰民,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 邻居半夜扰民是可以报警的,其扰民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对此是有权管辖的,在报警之后警方会上门对其邻居先处以警告处置,若仍不改正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半夜狗叫扰民,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如无答复则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所在地政务网站市长信箱或主管单位投诉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六条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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