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骑着我的电动车载着我,出了事故,我的腿摔断了。他只是轻微擦伤,他需要对我负责任吗?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9 16:1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我电动车出车祸了,我一般情况下是不要负责任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借用情形车辆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方责任的,由车辆当时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车辆所有人存在故意不告知电动车故障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其他时候均由实际驾驶人担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朋友借电动车出车祸了,此时车主一般情况下是不要负责任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借用情形车辆所有人与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方责任的,由车辆当时的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除非车辆所有人存在故意不告知电动车故障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其他时候均由实际驾驶人担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受害人故意被自行车撞,骑车人不需要负责。根据法律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故意碰撞自行车让自己被撞导致受伤的,属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骑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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