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回迁安置房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要交契税吗

房屋买卖
2022-10-29 16: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拆迁产权置换需要缴税,包括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房款
    1.5%的契税、5元/套的工本贴花、6元/平的交易费、
    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等。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我国安置房不交房产税。居民个人自用的安置房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居民个人取得房产证且满五年的安置房进行转让或者出租的,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收走交纳契税的单证。契税单系产权转移的凭证,通过征税由契税征收部门以政府的名义对房产交易进行管理以此保障不动产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非法资产转移、侵害个人财产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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