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占路导致酒驾撞上施工队停在路边的三轮车,这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9 16: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停在路边,被别的机动车撞到,若是车辆属于违规停放的,则应当由违停的一方承担相关责任。若是停车的一方没有违规停车的,则应当由撞上来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施工队在道路施工的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施工队未放置示标志以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放置了或者采取措施了,则由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道路施工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如果施工队未放置示标志以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放置了或者采取措施了,则由造成事故的车主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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