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学生被汽车撞了,导致死亡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9 17:0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学生在操场上被撞死的,一般不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学校操场不属于供公共通行的道路,不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法律依据:学生在操场上被撞死的,一般不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学校操场不属于供公共通行的道路,不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 撞死人,只有违反了交通运输规则,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会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赔偿是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撞死人,只有违反了交通运输规则,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会判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赔偿是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学生在操场上被撞死不算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学校操场不属于供公共通行的道路,不符合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