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刚被交警抓了,我未满16岁,我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刑事拘留
2022-10-29 19: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是有一定的宽容度。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不出拘留处罚,处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法律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的处罚有一定宽容度。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处罚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不出拘留处罚,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规定为:已满16不满18周岁,或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贩毒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以及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严重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或严重残疾,且手段特别残忍或情节恶劣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比照所犯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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