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书已经到了还款日期!但是欠款人还是不还!怎么解决!

债务追讨
2022-10-29 20:1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因为民事合同纠纷调解的时候,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清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订立调解协议,而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可以将调解款直接给对方当事人,也可以由法院代收后再转交给对方当事人。无论哪一方收到调解款,均需要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以保障付款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 经法院调解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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