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我现在未成年怀孕流产,可以要求男方赔偿营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0-29 20: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怀孕不能起诉要求男方赔偿,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只是怀孕想要打胎,那是不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的,所以女性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流产一般是不能要求男方给予赔偿的,除非流产是因为男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的。如果确实是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女方流产,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女方流产男方不一定要赔偿,赔偿时基于男方要责任,如女方流产是因为男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行为导致的,就要赔偿;如果是女方自己自愿选择流产,不是因为男方的愿意,一般不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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