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责任方。对方受伤轻微骨折要求我赔付三个月误工费,但是对方已经在单位走的病假拿取病假工资。这样违规吗

工伤索赔
2022-10-29 20: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公司规定协商赔偿事
  • 需要报警处理交警定责,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 即使工伤有责任人,公司也不可以不赔偿。在认定为工伤后,公司需要依法向职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的待遇、五六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不会因为有其他责任人而免除公司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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