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公司关门,被迫裁员,我在公司上了九个月班,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已经上了劳动仲裁,公司老板现在协商说,我这种情况大可能给我按照劳务关系临时工处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0-29 20: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公司上班但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上班的一个月内催促公司及时签订;超过一个月公司不签的,可以要求公司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付给本人双倍的工资,最多付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临时工需要办理下列辞职手续: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办理具体工作的交接;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临时工辞职手续: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办理具体工作的交接;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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