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车展上定了一辆车,签了合同4s店的,付了定金也是4s店盖的发票专用章,车展过后发现和我交接购车后续手续的不是4s店的人员,而是4s店的一个合作车行,说是二级经销商!之后我与4s店交涉,4s店说我买的是二级经销商的车,我就不明白了车展上他们统一4s店的工作服,合同也是4s店的合同,怎么现在变成我在买二级经销商的车?4s店是否存在商业欺诈?如果存在我是否可要求退还定金?请给予帮助谢谢!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0-29 21:20: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案情协商确定
  • 4s店买的新车有问题,购车人可以通过车辆的厂家对4s店进行投诉,由厂家来帮助解决,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都没有效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法律依据:4s店买的新车有问题,购车人可以通过车辆的厂家对4s店进行投诉,由厂家来帮助解决,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如果都没有效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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