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交通事故纠纷所需的立案材料包括:
1、民事起诉状;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4、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
5、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