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独资买房办产权证时可否 同写母亲和儿子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2-10-29 21: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父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是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另一方名字的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一方父母买房写一方名字不是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另一方名字的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确认房产权属,但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房产证可以单独写孩子名字。其监护人需要进行监护公证与房产份额公证,公示七天无异议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公证书等材料到房管局核税缴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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