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上写了不需要支付任何抚养费被索求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2-10-29 23: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写了不用抚养费,如果情况有变化孩子需要的花费变多了,或者自己的工资不能支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时协议上写不要抚养费,现在能要回,但是孩子满了18周岁的除外。法律要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所以当孩子需要抚养费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追要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协议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是能要回抚养权的。要回抚养权的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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