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0 04: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应在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由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鉴定的,检验、鉴定费由其承担。
    当事人委托的,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第一条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 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一般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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