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个公司欠职工薪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需要负责的吗?目前公司因总部说经营不善,无法再继续运营,而子公司的所有营收都是上交到总部,连股东的投资款都是上交到总部,现在总部说没钱,不能运营下去。我们追责主要是子公司的股东,是吗?

讨薪
2022-10-30 05: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就是法人,是一个组织,是不可能以自然人名义欠下债务的。如果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则是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清偿此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司如果财务上亏损了,股东原则上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法人企业具有独立财产权,以所有的财产对于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非企业法人没有独立财产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公司不还欠款,责任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
    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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