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抱养一个孩子需要办那些手续呢?

子女抚养
2022-10-30 05: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抱养孩子需要的手续是:抱养人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该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公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抱养孩子需要去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如果抱养的孩子是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从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正式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抱养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1、收养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收养登记申请;
    2、收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登记,但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