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欠别人的钱,这是十年前的事,当时写下欠条说一年后还钱,如果不还后果自负。我想问现在还没有还钱,这欠条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2-10-30 08: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十五年前的欠条还是有效,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自愿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即三年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督促债务人还钱;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以明确还款期限,也可以要求借款人随时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当事人因为货款签订欠条,欠条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则在当事人还清货款前,该欠条长期有效。但货款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在三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超过三年的,欠款人就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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