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赠与农村的房屋至非直系亲属。赠与人必须是
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赠人不得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
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