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同时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