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撞伤人后我们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只理赔百分之八十,这样是正常的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30 0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的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保险金额是投保人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 撞人后保险公司理赔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等共同规定。分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三类。每个类别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保险公司赔完之后,肇事者应当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法定期限内,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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