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了 有七八万没钱还了 现在接到公安报案函 我该怎么办呢

2019-04-20 11:0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信用卡的使用相当于持卡人向银行借钱消费,有借当然就有还。持卡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持卡人逾期还款或存款不足月均还款额自动扣划不成功的,须到贷款经办行会计柜台办理还款。
      信用卡用户透支后,银行与用户之间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银行有权要求用户还款。并且银行可以自己行使权利,也可以委托他人行使。只要在委托他人行使这种权利时,银行进行了书面授权并要求他人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催收即可。
      一般情况下,银行采取“连三累六”的原则,来处理信用卡逾期的问题,连续三个月逾期或累计六个月逾期的,银行就会慎重考虑这个人贷款申请,一般不会轻易批贷。如果逾期没到这个范围,只要给出合理的解释,提供其他的个人资信证明,让银行重新评定个人资信,还是可以成功获得批贷的。
      如果信用卡逾期,先别急着将信用卡注销,应该继续持有并使用,按规定还款,等最后一条逾期记录时间超过2年后,持卡人的信用报告上就不会显示再有逾期了。如果到那时不想用卡,就可以注销了。
      持卡人出现欠款后,银行一般会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催收以及寄送律师函等方式进行催款,上述方法都无效后,才会委托催讨公司介入。因此,催讨公司面对的往往是一些失去联系的欠款人,或者是“死活就是不还钱”的持卡人。
  • 建议尽快还钱,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仍不归还的,应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等情形。 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即构成数额较大,以信用卡诈骗追究刑事责任。
  • 在以下情况下都可以拨打110报案: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等。
    2、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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