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运输合同收货人的义务

运输合同
2022-10-30 09: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货人在货运合同中的义务有:
    1、按民法典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2、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 货运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包括:
    1、按民法典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应当支付的运输费用;
    2、按合同的约定提取货物;
    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
    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
    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 运输合同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的义务;以及对游客或货物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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