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苏州可以离婚不

协议离婚
2022-10-30 10: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民政部门的民政局是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只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只能诉讼离婚,需要去法院起诉离婚才可以,不能去民政局要求单方面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不准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生效后,双方又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条件是,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了协议,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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