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小区外店铺的租户,并没有享受到物业管理服务,还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0-30 10: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没住人未交房的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已交房的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小区没住人未交房的不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已交房的需要交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应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但是要注意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费就由承租人缴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费一般由房东承担,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租客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房东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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