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离婚六年,今年结婚了他们不让我见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0-30 10: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让对方见孩子的,可以让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对方排除妨碍。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还没离婚就不让见孩子的,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还没离婚的,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扶养人,都有抚养权,一方无权禁止另一方探望或者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在满足法定条件下可以暂时不看望孩子。法定条件是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其探望的,可以暂时不看望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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