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母在2017年离婚,后来父亲又组建了新的家庭,今年九月份父亲病逝。我想请问一下我父亲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我的母亲有继承权吗?(他们离婚前的那部分)

遗产继承
2022-10-30 11: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还包括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是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仅限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且对于前述遗产,被继承人指定由其个人子女继承的,也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子女有权继承父母拥有产权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分为两种:单位直接分配的以及单位提供包住的。前者父母拥有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生前个人财产,子女可以继承;后者父母只拥有任期内的使用权,子女不能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个人死亡后留有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