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前借给别人50万元(其中部分为贷款所得),到目前为止还欠我20万元,目前有剩余的欠条,欠条上的签字为对方老婆的签字和对方的印章,但是欠条上对方所许诺的条件大过于国家保护范围,目前对方不接电话联系不到,我目前承受贷款利息,请问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的话能追回多少钱?
-
欠钱还不上对方起诉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对于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当根据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合同。
-
持有欠条在起诉时,欠条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发生欠债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要有欠条、借条之类的书面性
证据,并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再以债权人的身份写一份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有约定利息主张约定利息;没约定利息,主张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