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纠纷,2015年2月15号借款10万,约定借款时间三个月,利息两分利,到现在也没有还款,借条有效期将到,该如何处理

2019-04-20 11:3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款不还法院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
    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
    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
    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1、债权人应当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偿还债务的期限届至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
    2、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继续计算。
    3、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事件重新计算。
    4、如果债权人可以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且刨去该情形,剩余的时间尚未超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发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5条、139条、140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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