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姐老公有精神病,住院五年没出来过,她想离婚,但是她老公家人不同意,没人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0-30 12: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暴、重婚、吸毒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离婚起诉状、结婚登记证明、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如还涉及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分割的,还需要另外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 离婚不一定要协议离婚,也可以提起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等证件材料,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情形: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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