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的小孩没成年,女方想改名字,需要男方同意吗

2022-10-30 13: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改名字,但是必须要经过孩子爸爸的同意。双方对改名字协商一致的那就可以,如果离婚双方就孩子更名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变更子女姓名的,那就是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可以是可以,但是有条件的。改名字必须要经过孩子爸爸的同意。双方对改名字协商一致的那就可以改,如果离婚双方就孩子更名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变更子女姓名的,那就是法律禁止的。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是的,必须要对方同意才可以。因为孩子的姓名是在父母双方的协商下定下来的,那么如果需要更改的话,自然也需要两个人的同意才行。如果私自给孩子改名的话,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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