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种类有哪些

2022-10-30 13: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可以适用于犯各种罪行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 有期徒刑是一种刑罚,相关的规定如下: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是我国的主刑罚之一,主要含义是指,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期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