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没找到债务人官司到期怎么处理

2022-10-30 13: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程序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债务清理的过程。对于破产程序的时限以及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自由裁量。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时间不会太短。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更好的清理债务人的债务,可以根据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申请启动重整或和解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将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决定债务人的支出,拟定重整或者和解计划,当这些计划得到债权人和法院的认可,并且得到执行,法院就不会宣告破产,反之将终止重整或和解程序,宣告企业破产。
    当然,重整与和解不是破产程序的必经阶段,如果相关人员没有申请,企业又确实具备破产事由,法院也可以直接宣告企业破产。算上重整与和解程序,以及财产清理、公告、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处理与债务人有关的诉讼,宣告破产之后的清算、拟定财产分配计划、拍卖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债务等事务。
    整个破产程序可能会需要持续数年的时间。
  • 破产确定的债权债务要审理。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则需要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和债务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予以确定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程序: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法院受理立案;
    2、在法院立案之后,应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一般将通过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案件;
    3、等待案件开庭时会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
    4、对案件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上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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