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车是阳江的,在江门高速电子拍到违章,我可以在广州帮他办违章吗?

2022-10-30 14: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违章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以抓拍为主的违章,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这样的违章只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那里有一个专门处理此事的窗口。
    一种是以现场贴条,现场开据罚单的为主。前者要持条到交警队找到当时给你开条的交警,让他给开个罚款单,到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
  • 摄像头抓拍的外地违章可以在本地处理。如果是摄像头抓拍的违章,那么既可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违章,也可在违章地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直接被交警抓住的违章则必须在违章地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
    对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由违法行为地或者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 处理违章并不是必须需要车主本人前往,只需要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然后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法律依据:处理违章并不是必须需要车主本人前往,只需要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去违章地车辆管理所查看违章记录,填写确认书,然后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