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写的男方一个人名字,婚后男方把房产转卖,全款又购入一套房,写的夫妻双方名字,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30 15: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或者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由夫妻两人共同还贷的,算是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的名下,或者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则不算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前买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婚前买房的时候,双方还未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买的房子不像其他共同财产一样由夫妻共同所有,而是按比例归一,根据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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