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共同的名字,现在离婚,就是说把我的名字去掉,房产归女方所有,这个要不要交那个契税啊?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30 20: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也需要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如果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不需要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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