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工伤鉴定为九级工伤,但老板要本人写了协议书付了我三万伍仟元,是否能从法律上在讨回所有赔偿。

工伤索赔
2019-04-20 12:22: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对于职工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当事人对协议有异议提起诉讼的、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平原则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出判断。

  • 1、工伤协议书签字后,没有拿到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走法律途径,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鉴定、鉴定后申请赔偿。
    2、楼主没收到钱的情况下,不应该在费用领取单上签字。签字后没拿到钱,那么现在就要想办法证明自己确实没有拿到钱。比如去找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去谈,就说你在领取单上已经签字了,钱什么时候给,在谈的过程中全程录音,注意几点在谈的过程中(录音过程中)要体现出来:一是对方的身份以及你的工伤赔付是由他代表单位在处理;二是你何时在签订的协议以及你何时在工伤赔偿费用领取单上签的字,但是签字后钱现在还没给;三是问明何时把钱给你,以什么方式,以及金额。
    3、单位如果还是不承认给,那建议你走法律途径,建议找律师咨询。如果经济有困难,可以申请司法援助,在当地司法局申请,这样可由司法局指派律师免费代理。如果觉得回答有用,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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